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城市管理执法系统
开展“行政处罚法”网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陕建督发〔2022〕12号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提高全省各地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决定依托全国市长研修学院在线学习平台“陕西频道”,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二、参加人员
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见名额分配表)
三、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各单位报名后,省住建厅将为每名参训学员发放登录账号和密码,学员自行通过平台观看视频课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达到学分要求在线打印结业证书。培训费用及网络平台协调事宜由省住建厅负责。
四、培训内容
培训安排4学时,由我省行政执法领域专家担任授课人,主讲“行政处罚法”。
五、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部署安排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执法队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各参训人员要合理调配好工作,按时完成培训内容,系统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内涵要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二是做好报名统计工作。各设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通知所辖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培训,并做好参训人员统计、汇总和上报及相关协调工作,7月21日前将培训参加人员回执(Exce1版)、联络员登记表(盖章扫描件PDF版)上传指定邮箱。
三是严密组织实施培训。各单位要督促参训人员按时间节点完成课程学习,并联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平台实时掌握学员在线学习进度,省住建厅分阶段向各单位反馈学习完成情况。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