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培训班(第2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交通委,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海南省水务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应急管理能力,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根据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计划,决定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培训班(第2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4日,时间1天。
二、培训对象
1.各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2.各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突发事故全体信息员和管理员。事故类型包括: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事故、燃气爆炸事故、供排水安全事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事故、城市道路桥梁坍塌事故、城市公园运行安全事故、城镇房屋倒塌事故、农村房屋倒塌事故、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区域安全事故、户外广告设施坠落事故等。
3.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端和手机端学习。
访问方式一:访问“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com),点击“新闻通知”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培训”图片,按提示学习。
(提示:点击链接https://fqgzs.xetlk.com/s/4yBLs0进入直播间,按提示扫码,输入密码观看。)
访问方式二:
1.电脑端:输入链接https://fqgzs.xetlk.com/s/4yBLs0进入直播间。
2.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
四、培训安排
1.11月14日上午9:30-12:00。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员职责、突发事故信息报送相关规定要求和流程等。
2.11月14日下午14:30-17:30。培训内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案例。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省、市、县各类突发事故全体信息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2.培训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主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主要负责授课老师组织协调、会场安排、线上培训网络资源保障等。
六、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李瑞雪:010-58933041
住房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张 燕 13810650623
姜 博 010-64928481,13911368834(技术支持)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