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举办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房保函﹝2022﹞18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定州市车站综合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保障领域工作人员业务综合能力,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当前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2022年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规定、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和综合业务素质提升等内容,共计8门课程、15个学时,均由全国住房保障领域专家和有关领导担任授课人。同时增设选修课2门,由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个人需求选学。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网络授课方式,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的“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登录培训系统观看视频课程自行学习,学习完规定课时后参加结业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在线打印“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结业证书”。鉴于年底前各项工作较为繁忙,同时为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培训内容,提高学习针对性和时效性,培训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2月28日。
培训平台网址:http://www.mayortraining.com/cms/hebei.htm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住房保障、棚改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定州市车站综合管理局负责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同时填报《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班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联合举办,培训不收取培训费。
(二)参培人员要认真阅读培训班《学员手册》,登录河北省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或“住建在线”APP自行完成学习,所需的账号、密码及培训系统使用方式,将于报名并确认参培人员身份信息后及时通知各地各单位。
(三)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并督促参培人员完成全部学时,并在培训期结束前完成结业考试。网络培训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联系。
(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培训工作,根据授课内容,结合日常工作,积极组织参培人员开展研讨交流,准确掌握政策、熟悉工作标准,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素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实时掌握参培人员在线学习情况,定期对学习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高云航 0311-87805349
邮 箱:gaoyunhang2012@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