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函〔2022〕278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定于近期举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11日,共1天。
二、培训对象
1.各省级及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2.各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有关工作负责人,各在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
1.电脑端:进入“全国住建系统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com),点击“新闻通知”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培训班(第二期)”图片,按提示观看。
(提示:点击链接https://jlx.h5.xeknow.com/sl/1pNMu进入直播间,按提示扫码、输入密码(999999)观看。)
2.手机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输入密码(999999)后即可学习。
四、培训内容
(一)11月11日上午9:30-12:00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领导讲话。
2.地下工程施工风险防控技术讲解。
3.在建地铁项目涌水涌砂事故案例分析。
(二)11月11日下午14:30-17:30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质风险防控对策措施讲解。
5.富水地层盾构施工风险管控技术讲解。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参建企业、项目按要求参加视频培训,并确定一名视频会议联系人,将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人员数量于2022年11月9日上午11点前发至邮箱zhilianganquan611@163.com或传真至010-84975601。
2.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3.培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主要负责线下授课老师组织协调,会场安排、线上培训网络资源保障等。
六、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刘宇倩:010-5893304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淑婧:010-64926394 1565235135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2年11月8日